关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的补充公告
标号: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ZZC2012-G199)的补充公告
各领取ZZC2012-G199号标书的供应商单位,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原招标文件P22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二、3(2)“服务响应1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响应要求的得1分,不响应不得分。【0/1分】”
现调整为:“服务响应2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响应要求的得2分,不响应不得分。【0/2分】”
传真电话:0512-58699065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