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睢县人民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机、移动终端话单分析软件、侦查箱等”竞争性谈判

2013-01-24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机移动终端话单分析软件、侦查箱”设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 (2013)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睢县人民检察院“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机移动终端话单分析软件、侦查箱”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1

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

4

3500

2

移动终端话单分析软件

1

60000

3

侦查箱(检验系统)

4

33800

4

车辆跟踪器

2

7500

5

猫眼反馈镜

4

500

6

对讲机

6

1000

7

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机

1

45000

说明:本项目为政法专款,所投产品单项预算不得超出采购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预算资金:27.7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以上产品为一个包,投标供应商必须全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书售价:200(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  20130124日至20130131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购买标书地点: 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归德南路21)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021日上午930     

地点:在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开标大厅(第三会议室)

七,联系人:曹忠林  孙宜民  

   八、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

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开标时必须提供:移动终端话单分析软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彩页和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同步录音录像机彩页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