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公安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横山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对横山县公安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竞标。具体情况如下:
1、标书编号:HSCG2013-001G;
2、招标内容:横山县公安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投某一标段或全部标段竞标。
一标段:监控系统前端设备和南街派出所、北街派出所及县局监控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固定测速、红绿灯电子警察和交警大队监控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逆行抓拍、LED室外双面显示屏设备采购及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
3、标书发售时间:2013年1月28日至2月3日;
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2: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4、标书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资质文件,到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购买标书。每标段500元/份,以标段累计交纳,售后不予退还。(如果要电子版标书的,购买标书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标书)。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内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2)购标书时现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和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厂商(或中国区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制造厂家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
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提前,向综合科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3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17000.00元,三标段13000元,以标段累计交纳。
6、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25日上午2:30时前;
开标时间:2013年2月25日上午2:30时;
开标地点: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7、采购单位:横山县公安局
项目咨询:董主任 电话:15909240555
8、谈判组织单位: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马 婷 联系电话:0912-7612960 15929187222
地 址: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横山县财政局三楼303) 邮政编码:719000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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