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就卢湾辅读学校弱电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2-10418
招标项目:卢湾辅读学校弱电系统项目
预算资金:204万元。
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主要包含:
1、综合布线系统
2、数据网络及管理系统
3、电话程控交换机系统
4、闭路电视系统
5、多媒体中控讲台
6、校园广播及电子铃音系统(包括教室独立音响系统)
7、一卡通门禁系统
8、紧急求助对讲系统
9、LED大屏信息发布、电视窗系统
10、入侵报警及紧急求助系统
11、监控系统
12、录播系统
项目实施时间:2个月
系统质保期:3年。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件。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
4、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证书原件。
5、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3年1月31日- 2月6日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报名并进行资格校验,资质校验通过的供应商可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3年2月7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采购中心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3年2月16日下午16点之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4日(周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3会议室。
十﹑开标:2013年3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四川中路49号603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一、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63235971
联系人:郭磊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