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信息工程学校计算机采购项目(汴财招标(2012)163号)已于2013年1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有年检合格标志)、税务登记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P>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有年检合格标志)、税务登记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3、投标人需提供笔记本电脑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以及质量保证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商需提供笔记本设备生产厂商(非总代理)盖章确认参数的技术文档(或产品彩页等),以说明所投产品参数的真实性。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及传真: 0378―3856102
联系地址: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邮箱:kfsggzyjyzx@126.com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
(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