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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公诉出庭设备、检委会高清系统改造

2013-02-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公诉出庭设备、检委会高清系统改造

项目编号:ZYZB-2013-1007

招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56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主任 0311-871196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女士    联系电话: 13833127250    83662021  

采购内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公诉出庭设备、检委会高清系统改造等

采购用途:诉讼专用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1标段: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2标段:公诉出庭设备; 3标段:检委会高清系统改造。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 10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和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及以上;主要产品(枪式摄像机、云台摄像机、单路高清编码器、高清审讯终端)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相关检测报告,主要产品必须为同一生产厂家。

2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厂家或供应商,主要产品(非线性编辑系统)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
1标段: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主要产品(枪式摄像机、云台摄像机、单路高清编码器、高清审讯终端)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

3)相关检测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复印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2标段: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主要产品(非线性编辑系统)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标段: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1-3标段需提供石家庄市诚信档案编号及完整的诚信档案网页表单,报名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21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诚信备案
★石家庄市诚信备案方式:
第一步:开通。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石家庄市诚信管理中心征信处(地址:石家庄市市政府1号楼204室,电话:86687700)办理相关开通手续。办公时间为:每周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步:登录。在查验相关证件后,市诚信管理中心为企业发放诚信档案编号和初始密码,企业可在如下网址进行登录:http://121.28.35.230/wstb/wstb_login.jsp,登录主页后,请点击“网上填报”图标,企业即可通过诚信档案编号进行登录、填报。提示:登录后,请及时更改原始密码,以确保自身的信息安全。
第三步:填报。企业严格按照网页上表单,如实、全面地进行逐一填报(企业名称以公章为准)。资质年检、年检信息、纳税信息需要填报近三年信息。相关主管部门将适时对企业填报的档案进行核准。如发现隐瞒不报设置弄虚作假的,将作为企业重大失信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在企业证照年检和政府招投标中予以限制。
第四步:上报。将填报好的网页表单,表一至表十一完整打印一份,首页加盖公章,于投标报名时提供此表单和诚信编号。以往投标时提交过文字性网页表单的,本次投标报名仍需提供。对于未按照要求填报或经审核发现有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靶场街29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标段:800/     2标段:300/   3标段:500/

投标截止时间:2013221900

开标时间:201322190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阳光艾美特酒店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女士

联系方式:13833127250   8303386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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