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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审判庭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及网络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3-02-05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审判庭委托,就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审判庭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及网络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综合审判庭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及网络系统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内容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综合审判庭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及网络系统项目,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含300万)。
2、投标人需提供2010年以来同类项目成功应用案例,出具不低于3份合同或相应验收报告。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国内外知名品牌,所选设备应是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原装正品,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4、投标人为经销商或集成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项目中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仅为集成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项目中主要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5、为了保证工程售后的及时性,外省投标企业须在郑州市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报名时应提供办公地点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3年2月4日至 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防资质证书、授权书、所提供产品简介、主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驻郑机构证明,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欣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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