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淮安市交通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工程(二次)

2013-02-05 来源:江苏淮安市

 

1.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的 淮安市交通服务中心项目消防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工程(二次)已经进入施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的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淮安市生态商务新城。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南楼20层、北楼23层、辅楼4层、地下2层。 
3.3招标内容:消防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  
3.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2月—2013年10月。   
3.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规范,不影响主体创省优“扬子杯”。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2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5.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类别: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5.6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5.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8投标申请人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
5.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10投标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5.11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及投标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必须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5.12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须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且必须到场。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的时间和须知:
6.1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3年   2    4  日至 2013 年  2      8   日,上午 9   00 分至 11  00分,下午 15  00分至 17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预审文件费用100元/份),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6.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   2    21    9    00  分前到  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第 五 开标会议室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资格预审经办人须严格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同时携带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报送资格预审材料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预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①待消防工程系统全部完工,各子系统全部安装结束且初步验收合格调试完毕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消防系统工程审计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工程审定总价的40%。(扣回违约金和发包人代付费用等)。
②全部消防工程系统运行正常,承包人售后服务承诺的技术培训计划完成且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消防系统经第三方检测合格且竣工验收合格,消防系统工程审计完成一年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审定总价的30%(扣回违约金和发包人代付费用,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③消防工程审计完成两年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审定总价的30%(扣回违约金和发包人代付费用等),
④本消防工程的,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工程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8.  入围办法:(1)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等于九家时,则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3)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九家时,将采用“评分排名法”的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向低选择9家入围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打分排名计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  建设单位:淮安市交通服务中心。基建办公室
       地址:淮安市大治路12号
       联系人:唐  力      电  话:  0517-83669170
10. 招标人:南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青岛路22号
联系人:崔新华       电  话:13605150188    0517-86287879
11.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李  杰          电  话:  13770380026   0517-83708896
12.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年  2     4   日 至 2012 年  2     8    日 。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建设单位(公章):                         招标办备案: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