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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环境保护局 环境质量发布平台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013-02-06 来源:浙江省宁海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环境质量发布平台系统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3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

1、标项一(环境质量发布平台系统):36万元;标项二(LED显示屏):14万元。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标项参加投标。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参加标项一的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标项二的投标人须为专业生产LED显示屏的厂家。

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2月25日11:3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2、65131831),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标项一:3000元;标项二:1000元。

1、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2月25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3、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2月28日9:00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联系人:陈伟霖、高凤   联系电话:0574-65131832、65131831

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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