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招标编号:0686-1341B477005Z/1/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
联系人:王俊哲
联系方式:010-8501332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邮编:1000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10-65004038 传真:010-65930499
项目联系人:潘红云、牛嘉韵
采购用途:电影公益放映
项目预算金额:1626.82万元
主要服务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包控制金额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放映设备需求数量 |
1 |
播放器配置维护和影片供应(一) |
1156.7万元人民币 |
负责为2885个农村数字影厅和151个乡镇、街道流动放映队提供数字放映播放器、影片和维修维护 |
一年 |
详见第八章服务需求 |
2 |
播放器配置维护和影片供应(二) |
470.12万元人民币 |
负责为1054个农村数字影厅和174个乡镇、街道流动放映队提供数字放映播放器、影片和维修维护 |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所投的服务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广电总局或北京市广电局关于数字电影院线业务的批复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包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有一条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2月 20 日至 2013年3月 9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212室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京伦饭店建国饭店中间胡同向北)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3月 12 日下午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12 日下午1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6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查。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权限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细则。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账 号:1100107940005300566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