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石门北街道路工程――智能交通工程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顺发改[2008]461号,本项目资金已到位。现对本项目的路灯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顺义区石门北街道路工程――智能交通工程
1.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西起西环路,东至顺白路,道路长982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红线宽30米。横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两侧各设置4.5米宽人行道,两侧绿化带各宽2.5米,中间设置双向机非混行车道16米。主要路口西环路路口、前景路路口、顺白路路口和顺义二中门口。
1.3 工程地点:顺义区
1.4 工程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1.5 招标内容:
顺义区石门北街道路工程――智能交通工程施工招标。
1.6 资金来源:顺义区财政
2、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通过ISO 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有类似工程业绩。
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
2.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2.4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在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设备能力;
2.5投标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2.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投标报名
3.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自2013年2月 25日发布起,五个工作日内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9:00-16:00),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 3月1日。各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供审查,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3.2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4房间
3.2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果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数超过7家(不含),招标人保留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取7家进行投标。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 系 人:赵天祺先生
联系电话: 010-84046627
批复文号: 顺发改[2008]461号
批复文号 顺发改[2008]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