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重新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机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呈贡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呈贡区大队消防车采购融资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满足资格要求,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货物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竞标。
1.项目编号:0702-1341CITC2715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同时具备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批文和消防车辆生产资质;
3.3具备消防产品融资租赁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不低于两个的业绩,且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500万元(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2013年 2 月 25 日至2013 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国际广场8幢7楼购买。联系人:彭琴 联系电话:0871-63577385。
注:购买文件时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中国银监会与商务部的同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批文和消防车辆生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 3 月 18 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锈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缴纳的(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 金额为贰拾柒万元正(人民币:27万元)。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呈贡区大队
联系人:胡 晓
采购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红星国际广场8幢7楼
联系人:朱丽华
电话:0871-63572839
传真:0871-6357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