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第三中学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 招标编号:PZSG130129
二、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多媒体设备,1批,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时间安排:
1. 投标报名时间:
2. 答疑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3月28 日9: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 地点安排:
1. 投标咨询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城厢区政府旁)。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三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3. 开标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
六、 招标文件下载及网上投标文件:
1. 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2. 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贰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3. 投标人上传的网上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4. 投标文件无须提交或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七、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 保证金缴纳: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329。
2. 中标服务费缴纳: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
八、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 我司将在www.ptfwzx.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594-2631836
传 真:0594-2631896
联系人: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