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如皋市环保局委托,就如皋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如皋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点击本公告下方的“附件”直接下载)。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参与招标服务商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六项规定条件外,注册资金在100元万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自动连续监测(水、气))资质证书,在江苏省范围内从事过类似运营项目,近两年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在省级年度考核评定中没有不良记录的。
四、报名时须带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带来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的除外)。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
开标时间:
六、报名及投标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李晓琴(技术) 0513-87512527
周宏莲(监督) 0513-87623853
如皋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