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手持电台项目的采购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3】19号计划批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手持电台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3]081号。
二、采购项目:手持电台项目;数量:125台(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采购文件免费登记领取。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4楼)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22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七、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八、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逐步实行网上交易,即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及自然人登陆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通过会员征集公告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