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张家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张家界市委2号办公楼及市委大礼堂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委2号办公楼及市委大礼堂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二、政府采购编号:ZJJZFCG2013-009
三、委托代理编号:YFZB2013-009
四、采购项目预算:73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中必须有允许实施该项目响应内容)、
5.3、税务登记证(年检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4、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5、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参加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5.6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对该项目的唯一代理商的投标。
5.7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代理销售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商投标。
5.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3 19日-2013年 3 月25 日,每天 8 时30分—12时00分,15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在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月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9 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7.2、递交地点: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楼六会议室(南庄路,永定区公路局)
7.3、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至: 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楼六会议室(南庄路,永定区公路局)。
7.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者或密封未符合要求的响应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3年4月 9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3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2、地点: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公司六楼会议室(永定区公路局)。
九、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张家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刘万萍
联系电话:13974499258
9.2、委托代理机构: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甄 璐(18674438688 )
联 系 电 话: 0744-8380328
通 讯 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301.302.303室
邮 编:427000
9.3、监督管理部门:张家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桂主任
联 系 电 话:0744-8389051
十一、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张家界市永定区工行南庄坪分理处
账 号:190910020920000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