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对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一、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音视频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
三、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 宁SSF采招字2013-2003号
采购计划编号:2013ncz0217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1标段为: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音视频管理系统(系统功能要求有案卷一览、办案区使用登记、人身检查、信息采集、涉案财物管理、视频回放、音视频录像上传、权限控制功能模块、与执法办案系统的关联等功能);2标段为:全区公安机关办案区音视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硬件平台(主要设备有区、市级服务器、磁盘阵列、备份还原软件、监督一体化设备、电脑主机及相机)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具有本项目相关设备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除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外,1标段投标供应商还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软件开发、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2标段投标供应商还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提供服务器及磁盘列阵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须提供原厂商3年产品保修服务承诺和3年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保证与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音视频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兼容。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3月 20日至2013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地点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产品代理授权书等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4月7日,过期不予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 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在上述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领取地点: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凤凰北街168号)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11日9时30分整,地点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xgp.gov.cn/)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银川市北京路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951--6136118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168号 联 系 人:李丽辉 联系电话:0951--501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