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影视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发改委编号:焦发改招标[2013]30号 交易编号:JZG1311105003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影视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已经焦作市政府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影视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二、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3-50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焦作市影视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影视湖水库位于我市影视城西,规划在影视沟出山口修建小型水库控制山区洪水。影视湖水库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库容约23.36万m³。大坝为浆砌石结构,设置泄流底孔。工程建成后,不仅为城市生态水系提供水源保障,也可以改善影视城周边的生态环境。
2.2招标范围:焦作市影视湖水库项目工程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的所有勘察设计内容)。
2.3 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企业具备水利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26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4月1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焦作市水利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电 话:157193168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
电 话:0391-3677035 15838985704
十、监督单位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1-3569728
焦作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15713916869
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