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电子显示屏公开招标公告
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会泽县气象局的委托,对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证照齐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HZCG2013(公)-0015
二、招标项目内容: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电子显示屏(详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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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详细配置或参数说明 |
单位 |
数量 |
1 |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电子显示屏 |
1、玻璃钢面板,钣金结构,美观大方,适合于挂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合;2、显示区域内可显示双基色气象预警图标、图形或其他双基色图片及动画等。3、屏体上部显示产品名称等,下部显示发布单位等信息。4、最多可分9个区域显示不同内容和图形。5、可以和自动气象站结合,自动显示自动气象站信息。6、可以选配语音模块和外接功放机进行TTS语音播放。7、GPRS数据通讯和SMS短信兼容,根据需要选用。 |
套 |
6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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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三、标段划分:1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到现场初审,符合审查条件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5)若不是产品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给经销商的经营授权或长期销售代理证书,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二)确定中标后供应商须将设备送到采购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
五、项目要求
1、特别要求:本次采购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气象电子显示屏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与采购人的原用设备能够兼容,与原服务系统相匹配。
2、保修及维保要求: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维保要求。
3、交货时间: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注明供货时间。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15日
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泽县通宝路647号,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东侧)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于2013年4月16日9时00分前提交至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会泽县通宝路647号,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东侧)。
十、开标时间:2013年4月16日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十二、其他:本次采购活动中,我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请各投标人自行报价,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
十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人民币,投标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以到账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收款人名称:保证金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会泽县支行
帐 号:53001647836051006053-1001
采 购 单 位:会泽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874-5686065
集中采购机构: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鱼永芝 胡志华 电话:0874-5689796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售后服务及维保要求
(一)保修及维保要求:
1、公司为所供整屏免费保修一年,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公司专业人员免费定期提供现场服务;
3、公司服务部门提供热线联系,快捷响应;
4、公司具有充足的备件备品供应;
5、公司免费提供定期检修、保养服务;
6、公司提供优惠的后续技术支持及服务,方便客户对产品升级及更新换代;
7、公司具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体系;
8、公司具有完善的服务措施;
(二)特别要求:
本次采购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气象电子显示屏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与原用设备能够兼容,与原服务系统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