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青少年宫LED屏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在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奉化市青少年宫LED屏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3)010X
二、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
1、采购内容:室外全彩LED屏16.4㎡(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按业主要求完成供货,同时提供业主所需服务;
3、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在奉化市范围内能够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
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形式)支付。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名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项目保证金,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2 日 9时止,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 4月 2 日 9时;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