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现询价采购广播电视演播室布置及建声系统建设服务(含设备),采购人详细需求及要求附后。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在2013年4月1日10:00前向我中心按后附要求提供报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价为成交价。具体约定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三楼
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一、 演播室布置及建声系统:
项目内容包括:广播电视台电视演播厅灯光系统、演播室制景、声学装修地面装饰等 演播室及录音室声学建声系统,导播控制间装修等。
功能设置:演播室*1 景区*1 配音间/化妆间*1 导播室*1
功能概述:演播室设置实体景区一个,能够实现2-3人的综合访谈的虚拟抠像及新闻口播类节目的现场录制,演播室内部设置配音间一个,配音间要求专业的配音室建声装修,演播室和配音间地面采用地毯。导播间1项,要求地面进行专业的防静电处理,墙面进行装饰处理,导控间到演播室设置专业的观察窗1樘,方便导播与主持之间的交流,观察窗要求双层声闸式,玻璃采用倒角设计,夹层内具有专业的防潮防雾处理。
灯光功能要求:灯光系统采用三基色灯具和热光源灯具结合轨道吊挂的方式,使灯光根据节目需求调整布光位置。灯具主要部件(灯管及整流器)均要求采用进口品牌部件,平均色温3200K,显色指数大于90。控制部分要求:所有灯具控制均采用集中化控制,灯光可以通过控台实现分控,热光源灯具需通过控台进行调光,所有线缆要求国标阻燃。
特别说明:演播室尺寸为长12米,宽8.5米,层高3.3米(吊顶以下2.7米,消防管道以下2.9米)。关于该演播室具体施工尺寸可通过与使用方进行现场沟通,以上所用材料必须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材料。
(一)灯光设计
按中小型演播室特点及节目录制实际需求,灯光系统采用传统三点式布光和新型冷热光源混合的环型布光方式。根据房间整体高度要求,主要灯具系统采用以新型恒定色温三基色冷光灯为主,再补充一定数量的可调光热光源从而丰富色彩度;可以在实现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根据场景的变化进行灵活调节,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实际应用所需设计访谈和新闻两个景区。现设计功能可完全满足新闻口播,以及2-3人访谈等节目的录制用光需求。
(二)声学装修设计主要内容:
1、演播室技术用房的主要声学技术指标,即最佳混
响时间、混响频率特性及噪声评价曲线标准。
2、演播室等技术用房内声学装修设计所需配置的
总吸声量(吸声单位)。
3、提出符合防火、装饰及声学要求的各类声学处理
材料及其结构形式方案。
(三)、装修方案设计技术依据:
1、YJ26-86广电总局标《有线广播录、播音室声学
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
2、YJ42-89广电总局标《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允
许噪声标准》。
3、Y33-88广电总局标《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
火标准》。
4、GYJ26-86广电总局标《录音室的混响时间及频
率特性》。
(四)建声设计主要技术措施:
1、考虑到演播用房的位置,以及演播室内工作人员走动等所产生的噪音影响。因而,为使室内T60的频率特性尽可能平直,演播室墙面采用二种不同的吸声结构,可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吸声效果,起调节混响时间、消除室外噪声的作用。
2、根据该演播室的长、宽、高比例,设计合适的吸音体尺寸以消除室内产生的颤动回声及驻波等声缺陷问题。声扩散处理,使得音质既不混响太长,又不干涩。
3、根据演播室技术用房的混响时间频率的特性及总吸声量的需要,结合装修美观要求使演播室技术用房达到预期的混响特性要求。
4、声学设计中对声吸收和声扩散处理采用分散和均匀配置的原则,既满足室内装修,又利于改善室内声场扩散特性。
5、所有设计所选用的材料均须满足阻燃、防火环保的特性,达到消防规定的有关要求。
(五)主要设备技术要求及器材说明:
1.照度:以主持人为中心,平均照度800-1000Lx.
2.色温:平均色温3200K左右
3.显色指数:Ra值大于90
4.光比: 逆光:主光 = 1.5(2):1
主光:副光 = 1.5(2):1
5.功率:用电总功率约为: 5 KW
6.根据实际配电的需要采用三相四线制或其它方式
7.电缆:一级阻燃电缆
8.灯具高度:位于距座台平面1.6-
9.灯光为三基色冷光源灯,灯光光线柔和、阴影淡化、不眩目,几乎不增加室内温度。
10.灯管为原装OSRAM 36W/930型。
11.灯具反光系统采用进口高亮永久镜面反光不锈钢板。
二、对报价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设备供货及安装业务。
3、两年内不低于2家专业电视台演播室及灯光工程的实际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所作报价包括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室内装修等所有费用。
5、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6、所投演播室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在安徽省有授权代理商,和售后服务维修站。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提供的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演播室系统技术人员要有投标品牌认证工程师。
8、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其它要求:
1、供应商报价书除提交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具体平面设计图纸及效果图,含具体的报价明细表及详细实施方案。
2、工期:发出成交通知书后25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