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分局的委托,对狮山镇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SZ-2013G08
二、采购项目名称:狮山镇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01 |
狮山镇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 |
1 |
项 |
835000 |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运营类型为:自动连续监测(水)(正式),资质必须是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监测设备:PH分析仪、流量计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者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审核证明原件。
五、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3 月 28 日-2013年 4 月 3 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北京时间2013年 3 月 28 日-2013年 4 月 3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6689722)购买采购文件。
七、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
1)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禅城中心支行;③帐号:44001668842050965476;④款项来源:SSZ-2013G08采购文件工本费。)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1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 4 月 1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4 月 1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评标室。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分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小姐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 |
电话:0757-86689722 |
电话:0757-82258808 传真:0757-82132609 |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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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