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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3-04-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人民法院委托,就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3-FW45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1

主要工作包括档案归档整理、编页、前处理、全文扫描、信息著录、上架管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4)具备从事档案或档案数字化业务相关资质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公告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兰溪市人民南路72号三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8日 14:00

六、投标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丹溪大道160号八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4月18日 14:00

八、开标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丹溪大道160号八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银行兰溪支行

    银行账号:1530101201049000003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

(5)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政府采购报名表。报名表下载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xztb.gov.cn)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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