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河九一三电台中波发射塔迁建及配套工程已由 黑河市政府采购办 以 HJC(G)[2013]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九一三台,建设资金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913电台成立于1964年,是黑龙江省最早建立的市地级中波转播台,隶属于黑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资产、经费和业务直属于黑龙江省广播影视局。随着城市和广播事业发展的需要,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913台整体搬迁。波发射塔和机房迁入地点选择在原黑河市广播电视局属810台,810台位于黑河市爱辉区稗子沟村北侧,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
本次整体迁建工程,共涉及五个分项,分别为:分项一:2座50千瓦拉线式中波大发射塔、1座10千瓦小50千瓦自立中波[t1] 发射塔。(招标概算约592万元);分项二:发射塔配套设施:场地平整、道路施工和场地围栏工程。(招标概算约192万元);分项三:机房间光纤数据传输线路。使中波机房和调频电视机房的数据信号监控监测互联互通互控。(招标概算约333万元);分项四:机房低压配电及电缆配合高压增容改造项目,涉及低压配电柜5台,低压电容柜1台,300kVA发电机组一台配套的电缆、金具等。(招标概算约122万);分项五:配套设施专业改造:机房改造;综合楼改造和新建平房;新建平房,。(招标概算约551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将于2013年4月16日公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备铁塔生产许可证,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在本单位注册)。并满足建设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建设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规定。开标时须携带证书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为该项目所派人员中,广电考工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广播电视天线工应不少于6人。报名时须携带证书原件备查。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4.1请于2013年 4月 2 日至2013 年 4 月 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持单位介绍信和资格证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售价10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一层101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九一三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王肃街29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 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 164300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 王伟男 联 系 人:张辰娟、任豪
电 话: 0456-8287678 电 话:010-64234103,
64291720-632/607
传 真: 0456-8287678 传 真:010-642044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kiko107@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账 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2013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