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胜利一中普通高考电子监控设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3年4月24日14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胜泰路28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3-59#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胜利一中普通高考电子监控设备。本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共28.6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贰级(含)以上证书;
(五)投标人必须是SIP网关、数字画面分割矩阵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贰级(含)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女士 田先生
电 话:0546—8902322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