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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文化教育局计算机、投影机、电子白板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2013-04-07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采购
江西宜春市袁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袁州区文化教育局委托,对计算机、投影机电子白板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 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编号:JXYZCG2013―004号
二、项目:
计算机300台(其中:学生计算机210台,教师计算机90台),投影机100台(其中:短焦投影机48台,投影机52台),电子白板48台,多媒体讲台100套,电动幕100块。
采购预算:150万元。
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需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
(7)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8)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在江西省内必须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站点(需与投标人名称关联并经工商注册,投标时提供证明原件),投标时需提供江西省内售后服务站点(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提供,下同)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原件及江西省内售后服务站点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险缴纳凭证原件;
(9)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标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10)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投标授权书;
(11)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鉴定证书。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取得计算机(含学生计算机、教师计算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书面授权书原件及服务承诺函;
5、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书原件投标商必须于资格审查前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六、供应商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拟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在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七、招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分前向招标人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方可参加投标。
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需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3、中标商还需承担招标评审费、开标评标场租费等评标费用,
八、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袁州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电话:0795-3587296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开标时间: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十、与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袁州区文教局:徐庆丰 0795-7028792  15170585970
袁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陈艳、黄琦  电话:0795-358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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