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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化交通监控系统项目监理竞谈公告

2013-04-07 来源:浙江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智能化交通监控系统项目监理竞谈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智能化交通监控系统项目监理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竞谈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谈。

1.采购编号: 浙建航谈2013024号

2.采购项目:智能化交通监控系统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采购内容:丽水市交警支队智能化交通监控系统项目监理服务。(详见竞谈文件)。

5.参谈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拥有自主版权或使用权,不会因为采购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要求:

5.8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

5.9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5.10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6.2获取竞谈文件时间:2013年4月7日- 2013年4月11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参谈供应商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参谈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6.3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F

7.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可传真:0578-2152625):

⑴投标人介绍信;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盖章);

⑶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盖章)。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8.竞谈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开标当日与参谈文件同时递交。

9.竞谈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10.交纳竞谈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4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交纳保证金后由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开标现场向其提供收据原件。

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12.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

13.资格审查:参谈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竞谈文件不表明已获取参谈资格,谈判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参谈资格。

14.参谈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3楼)。

15.参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7日9:00(北京时间)。

16.竞争性谈判时间:2013年4月17日9:00(北京时间)。

17.竞争性谈判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3楼)

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红、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152625

19.采购人联系方法: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578-2786586

20.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公布:

www.lscgzb.gov.cn、www.zjzfcg.gov.cn 请点击:谈判文件.doc

 

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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