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连州市文体旅游局慧光塔安防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013-04-08 来源: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文体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连州市文体旅游局慧光塔安防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361QY02C301)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四)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交货期
安防系统
1项
53.3662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三、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
3、   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关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   提供2013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清远市宇海企业发展总公司
五、供应商登记:
1、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登记截至日期:2013年4月12日17:00;
3、         供应商亲自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连州市文体旅游局
联系人姓名:魏先生
联系人电话:0763-6661 733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3-3813009-812
传真:0763-3813090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邮编:511500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