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南省文化厅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12年第二轮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共享服务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文化厅2012年第二轮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共享服务点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1091号
委托代理编号:HNSZZFCG—2012-676号
采购项目预算:第一包:698.36 万元,第二包:707.2 万元,第三包:698.36 万元,第四包:720.46 万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用途:乡镇文化站用
数量如下:
注: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允许投一包或多包,投多包的可以是相同方案或不同方案。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合格);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④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⑤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⑥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提供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服务器、交换机、投影仪、PC机、激光打印机、卫星天线、工程应用软件制造商(若为具有销售代理授权资格的销售总公司,必须出具销售总公司与制造商的法律关系证明文件)销售(代理)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 根据财库『2013』12号文件,本项目中PC机、激光打印机须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对应的“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页复印件);
④投标人所投卫星天线需具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入网认定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⑤投标人必须提供服务器、交换机、投影仪、PC机、激光打印机、卫星天线、工程应用软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4月9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2时到5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702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资料须提交复印件至标书申购处留存。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2日1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详见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名称:湖南省文化厅
地址:长沙市新姚南路348号
联系人:胡建华 电话:0731-852860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702室
联系人: 阎永逵 电话:0731-85166573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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