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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全程监控完善(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3-04-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黄石高速公路全程监控完善工程 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关于G1811黄石高速公路智能化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2]696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2]135号,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通行费收入 ,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工程。

2.3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391,交工日期为20131130 日,预计工期:90日历天,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工程:(1)交通智能管控子系统。在石黄管理处监控中心建立具备调度、管理、报警、监控、决策功能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2)应急指挥对讲子系统

3)省中心监控软件集成。

4)机房智能监控子系统,对全线16个收费站和4个管理所以及监控分中心通信机房和无人值守监控室增设机房智能监控系统。

5)视频诊断子系统。

6)电力监控子系统。

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编程、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等全套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符合软件企业标准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同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业绩及信誉良好,近三年(201031至今)成功完成1项软件开发项目,其中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不低于100万元。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492013413(北京时间,下同)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 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世纪国际中心501房间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已完成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现场演示屏幕录像、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输出件(清晰可辨)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569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阳光·格瑞酒店九楼清言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时,应提供提交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11

地 址:石家庄市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

  编:050031

  编:050021

联系人:王 

联系人:吕 洁

  话:0311-66726660

  话:0311-85809098

  真:0311-66726660

  真:0311-85809090

201349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股东股本及股本结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  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发现同一标段有上述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各关联人均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符合软件企业标准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同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承诺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031日至今,以通过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项软件开发项目,其中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工程不低于100万元。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至少参与开发过一个管理软件。

技术负责人

1

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至少参与开发过一个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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