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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恒贤小学弱电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2013-04-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的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奉贤区恒贤小学弱电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恒贤小学弱电集成项目
2、采购编号:MRJ2013-016
3、项目内容: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广播系统、多功能厅、会议室音视频灯光系统、舞台背景视频墙系统、多媒体教室系统、LED电子显示屏等(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人民币366.5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 或 www.zfcg.sh.gov.cn );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必须是网络摄像机、网络录像机、液晶显示器、LED电子显示屏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注:同一品牌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任意一家代理商)不得在本项目中重复报名,否则报名均无效。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当年年检有效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智能化三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7、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及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4月17日下午13:30—16:30时,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至奉贤区采购中心-奉贤区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截标、开标
截标时间:2013年5月17日 上午09 :30整
开标时间:2013年5月17日 上午09 :30整
地 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
联系人:马人杰 倪忠平
联系电话:021-37563192 13501798717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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