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标号:
受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就其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如下:该单位2011年一期档案数字化项目扫描扫档工作由常州捷臻档案扫描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完成,考虑到档案数字化工作数据的一致性、稳定性和服务的延续性,拟推荐常州捷臻档案扫描服务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4月23日下午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19-86800350,联系人:朱卫华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