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禹州市发改委以禹发改投资[2008]0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及自筹,招标人为禹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消防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广电文化中心消防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禹州市禹王大道与朱寨路交叉口西南侧
工程规模:该工程地上19层、地下1层
工程面积:共计约23304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包工包料)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3.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2010年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项目业绩两份(以合同原件为准);
3.5 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3.6企业需持有禹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进豫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3.9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持所要求的资料报名(党政综合大楼121房间)。
4.3报名电话:0374—8278101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5禹州市检察机关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5.6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证明
5.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身份证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8外省进豫企业须提供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最迟开标前提供)
5.9 2010年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项目业绩两份
5.10企业简介一份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单位出具证明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 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4-82286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 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