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9
[2013]016号
采购编号:BGPC-G13009
项目名称:北京市教工休养院设备购置—休养教师用电话交换机系统及投影设备更新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725,000.00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教工休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北街3号
联系人:李卫江
联系电话:13683307651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电话交换机系统 1套
采购用途:设备更新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并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项采购未办理申报手续,故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将被拒绝;
9、投标的货物为国家3C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分:价格:30分;技术性能及设计施工方案:43分;售后服务:20分;企业业绩及相关证书:5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2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如供应商和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均属于小型或者微型企业的,应填写附件10并附于其投标文件中。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
请登录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bgpc.gov.cn) 查阅 “CA认证” 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取得 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系统。
询标时间:2013年04月25日 上午 10时30分(北京时间)
询标地点: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北街3号。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05月13日 上午 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大会议室。
注意事项:
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交电子投标系统U盘(数据导入后退还),电子投标U盘中须包含用 “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投标商配合。(注:“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bgpc.gov.cn/news/news/nt_id/48)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9号鑫泰大厦二层B区
邮编:100195
项目负责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88488609
传真电话:010-88488633
网址:
http://www.bgpc.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