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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交警大队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13-04-24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衡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拟采购内容:
第一包:电子警察系统升级改造
  第二包: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
三、单一来源拟采购供应商:
第一包电子警察系统升级改造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包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广东京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四、拟采购预算控制数:
第一包:电子警察升级改造: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捌仟元整。(728000.00元)
第二包: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521550.00元)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13年2月28日公交管〔2013〕65号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管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决定自3月1日开始到年底,在全国部署开展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此文件中新规定与我衡阳县原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的部分配置相冲突(原电子警察系统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衡阳县交警大队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YX2012-A019;委托代理编号:YQ2012-HW093;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2月21日;项目实施情况:正在施工;第一包电子警察系统中标单位:湖南长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包交通信号灯中标单位:广东京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为达到新规定要求,必须在原电子警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且将在3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面排查阶段,由市、县公安交管部门深入辖区城市道路、公路,对所有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因发生了以上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原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六、本公告有效期从2013424 日 至201342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反映。
七、财政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734-6813111
20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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