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城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仪器电教站的委托,现就其多媒体教室装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ZMC2013-SC-G004
(二)招标内容:
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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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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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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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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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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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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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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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装备(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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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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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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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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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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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3)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由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四)1、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 2013年 04月18日至 2013 年5月06日上午 8:30 ――12:00 , 下午 14:30 ――17:00 。各投标人可到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城办事处报名购买资料。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也可电子报名,但必须先汇入报名费到本公司指定账号(开 户 行: 赣州银行石城支行 账号:2852000103080000765;须传真银行汇款凭证至本公司0797-5791556确认,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品目号、委托代理人以及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需收取投标保证金:¥13000整,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 05月06日17时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到达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账户名称: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账号:2852000103100000307),否则投标无效。须传真银行汇款凭证至本公司0797-5791556确认;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向本公司提供供货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发票复印件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应按本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时间、方式(转帐、电汇、银行汇票)和帐户向石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户名:石城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号:2852000103100000567 开户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支付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5月08日14: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招标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石城县东城区清华苑
联 系 人: 巫爱兰 15390738905
电 话: 0797-5791556
传 真: 0797-5791556
邮 编: 342400
电子函件:2320912321@qq.com
开 户 行: 赣州银行石城支行
账 号: 2852000103080000765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