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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共和酒店等四个路口电子警察与信号灯政府采购项目

2013-04-28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受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衡阳市南岳区共和酒店等四个路口电子警察与信号灯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NY2013-A005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3-A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南岳区共和酒店等四个路口电子警察与信号灯政府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合同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依据);
6、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8、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含省级)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叁级及以上证书,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取得的湖南省公安厅安防备案认证,在湖南省设立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8日始至2013年5月9日止,每天上午8:00时~12:00 时,下午15:00时~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依据);
②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含省级)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叁级及以上证书,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取得的湖南省公安厅安防备案认证,在湖南省设立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9:30分在衡阳市南岳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谈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南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07345677543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谭志民
电话:073456698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
联系人:张建怀
电话:0734843985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衡阳分行
开户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01   0128   3000   2379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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