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驻马店市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3]4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高清电子警察系统,B包智能交通信号灯,C包老式交通信号灯升级更新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3.3 主要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其他特定条件:
A包:
3.4.1 应具有一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和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
3.4.2所投产品符合公安部GA/T496-2009标准,必须具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高清视频检测闯红灯系统检测报告,违法压黄线抓拍系统检测报告,违法逆行抓拍系统检测报告。
3.4.3所投产品必须与正在使用中的电子警察系统无缝兼容。
B包、C包:
3.4.1 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生产、安装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3.4.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3外省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内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正式售后服务机构并需提供进豫备案登记证;
3.4.4提供以下检测报告: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以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为依据的协调式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检测合格报告;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以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为依据的道路交通信号灯检测合格报告。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3年4月28日至2013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正阳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E座院内南二层楼东)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资质原件及分包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5月17日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5月17日15:00时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文明路1388号)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机构: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电话:0396-2688668 18639956158
采购方联系电话:0396-2122816
监督方电话:0396-2610822
监察室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