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AJGK2013-01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电子警察系统建设 |
1.0 |
批 |
117.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
3、省外企业需在浙江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以本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提交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可提供缴纳税费凭证的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规定提交11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确保报名时到达保证金账户)。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4月28日至2013年5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三楼)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 09:00
六、投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5月21日 09:00
八、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1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网银,电汇等形式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凡省政府采购注册在库供应商,经查询网上上传证件为有效期内的,报名时可不提供相应的原件查看)
(1)提供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备查)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ajztb.com,位置:办事指南。
(4)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013年5月10日下午16:00时前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ajzfcg@163.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三楼)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联系人:任女士、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传真:052-512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