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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城B4花园住区小学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5-03 来源:浙江宁波市招投标中心

 

东部新城B4花园住区小学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5-03
交易登记号:13GC060107 

1.招标条件 
东部新城B4花园住区小学智能化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社[201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由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在东部新城区域内土地出让收入中的教育基金里列支。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西临中心商务区,以杨木碶及河滨道路为界,北面以民安路为界,南面和东面为规划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513.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2133.36万元 
工程造价:3285144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智能化各系统 [含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防盗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教学及微格教学系统、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考勤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UPS及防雷接地系统等]的设备、室内外管线井及系统集成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含业主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和售后服务工作,并对各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工期要求:与装修总包工程进度同步(2014年1月前完成)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数量: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最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的)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5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87968901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楼 
联系人:邹红艳 
电话:8907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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