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无城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视频监控项目采购补遗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一、招标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之内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一包:38300.00元;二包125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与 2013年 5 月8日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注册地帐户汇到:无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无为支行,账号:175217677356用途或备注必须注明:无为县无城交通信号灯及高清电子警察视频监控项目采购投标保证金,否则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中的“无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更改为“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无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