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内容:
1、《分部分项采购清单》134行,序号51.1,项目名称LED显示屏安装,备选品牌“…、澄通、…”,修改为“…、世纪澄通、…”;
2、《分部分项采购清单》136行,序号52.1,项目名称LED显示屏安装,备选品牌“…、澄通、…”,修改为“…、世纪澄通、…”;
3、《分部分项采购清单》194行,序号82.1,项目名称原为“室内ph6三合一LED显示屏”,项目名称修改为:室内ph5三合一LED显示屏;
4、《分部分项采购清单》删除非设备类条目:56行(名称:电缆链路系统测试)、57行(名称:敷设双绞线缆 双绞线缆测试 6类以内)、58行(名称:光纤链路系统测试)、59行(名称:敷设光缆 室外光缆连续与测试 链路)、536行(名称:12层以下
5、《分部分项采购清单》471行,序号205,名称:扩声系统设备,数量4,更正为2;
6、《分部分项采购清单》486行,序号212.1,名称:调音台,数量2,更正为1;
7、《分部分项采购清单》537行,序号235,名称:配电箱,数量3,更正为4;
8、《招标文件》P40页:《投标分项报价表》,本表为通用格式,供应商可按照《分部分项采购清单》所列设备附加设备清单分项报价。《招标文件》P49页《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改为“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武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各潜在供应商收到本函后,请在附后的回执函中签字、盖章确认后立即回传至本采购中心,本中心传真号码为:0597-3239898,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变更事项内容的,请各投标人作相应调整。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有约束力。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请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若投标人在2013年5月13日17:00时前内未传真回执的,视同该通知已收悉。
特此公告!
武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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