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如皋市人民法院委托,如皋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如皋市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如皋市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点击本公告下方的“附件”直接下载)。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招标供应商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六项规定条件外,尚须具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具有履行安防监控施工设计及其他设备供应相适应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维修能力或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3、提供近两年以来单项50万以上监控或系统集成类项目合同原件。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提供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项目实施必须提供一名具有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项目经理现场维护调试服务一年,提供社保证明。
四、报名时须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均带来核对;
2、近两年以来单项50万以上监控或系统集成类项目合同原件;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的除
外)。
五、报名及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报名及投标地点:如皋市人民法院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周宏莲(监督) 0513-87623853
季 勇(技术) 15962939595
如皋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