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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华侨大学安防系统改造建设工程(二期)的招标公告

2013-05-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受 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 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华侨大学安防系统改造建设工程(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WSZC20130423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安防系统改造建设工程(二期)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投标人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安防资质。
    (4)投标人若非本市企业的,需在泉州市区有常驻分支机构,并在泉州市建设与管理局备案,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 5 月 10 日至2013年 5 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若需要邮寄的企业另加50元人民币EMS邮寄费,标书售后不退。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8、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5月 30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 2013年 5月 30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fjqz.gov.cn/和华侨大学采购信息网http://info.hqu.edu.cn/sbc/buy/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89008 进行投诉。
       采购单位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 0595-22693878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 编: 362000 传 真: 0595-22553900
       联系人: 曾先生 蔡小姐 电 话: 0595-22555100
      电子信箱: qzwscg@163.com
      开户名: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泉州清濛支行
      帐 号: 7343 1101 826 0000 5562 
      保证金确认: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5-22597598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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