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受新乡电视台委托,对新乡电视台新闻演播室背景屏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电视台新闻演播室背景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3TP048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新闻演播室背景屏约8平方。 (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LED电子显示屏生产或经销能力的法人供应商。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5月10日—— 2013年05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7:0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373-302707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3年05月20日09:00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第5开标室
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 波
联系电话:0373-3035300
地址: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3年0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