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附属看守所审讯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函号:武财采计[2013]333号 )的要求,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附属看守所审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XJZX-WHS-HW-2013-134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附属看守所审讯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包括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共10个审讯室所需数字化高清网络审讯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46万元,超过政府采购计划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四、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为拟投设备制造商的必须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的授权书;
3、供应商近两年内应承担过2个以上监控类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必须在本地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6、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获得:
本项目谈判文件于2013年5月14日起每天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领取。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领取谈判文件,原件核定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1、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拟投设备制造商的ISO9001认证证书;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代理商);
4、两个以上监控类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13年5月22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七、谈判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周 艳
代 理 机 构: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
联 系 人: 荣 唯 陈 治
电 话:82822091
传 真: 82822973
监 管 部 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跃辉
联 系 电 话: 85733902
2013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