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城LED显示屏及构筑物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10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滨海新城LED显示屏及构筑物项目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滨海新城沿海中线与太河路交叉口的东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高22米,宽15米
项目概算:约37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桩基、钢结构、LED广告屏等工程的施工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标底):约370.0000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370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含广告类经营范围且具备户外LED广告屏设计及安装能力的广告公司;(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或由以上三者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贰级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含广告类经营范围且具备户外LED广告屏设计及安装能力的广告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5月16日 08:30至2013年05月21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7万元。
5.2 在2013年05月30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3年05月30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05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联系人:吴芝妙
电话:13362883558
传真:0574-83033570
电子邮件:503357666@qq.com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账号:53010122000097556
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春晓寻海路
邮编:315800
联系人:叶工
电话:86788598
传真:/
开户银行:无
账号: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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