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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检察院“录音设备、图像处理设备、多媒体设备、分发系统、服务器”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3-05-3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录音设备图像处理设备、多媒体设备、分发系统、服务器”设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 (2013)100

二、采购项目名称:睢县人民检察院“录音设备分发系统

A包:录音设备、图像处理设备、多媒体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1

证据副本制件设备

1

4000

2

多媒体视证设备

1

20000

3

视听资料证据复核设备

1

5000

4

录音设备

1

35000

5

司法检验设备

1

15000

6

图像处理设备

1

10000

7

计算机

1

4500

说明:本项目为政法专款,所投产品单项预算不得超出采购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B包:分发系统、服务器、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1

分发系统

1

20000

2

服务器

3

22000

3

档案数字管理化设备

1

100000

说明:本项目为政法专款,所投产品单项预算不得超出采购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资金来源:政法专款。

以上产品为二个包,投标供应商可以全投,也可以分投,但一个包内的产品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书售价:200(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  20130529日至2013066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购买标书地点: 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归德南路21)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067日上午930     

地点:在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开标大厅(第三会议室)

七,联系人:曹忠林  孙宜民  

   八、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

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开标时必须提供同步录音录像机彩页。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三年五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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