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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数字化实践教学平台和河洛文化科研平台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3-05-3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分别教师教育数字化实践教学平台和河洛文化科研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44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数量台/套):

包段A资源管理平台软件1套,服务器2  台,存储1台,光纤存储交换机1台,视频会议软件1套,全高清录播主机10台,自动跟踪主机10   套,录播控制面板10  个,图像识别主机10  套,图像探测器60个,全场景自动调音台10 台,吊装话筒80个,导播控制台10台,录播控制柜10套,高清摄像机9台,高清摄像机21台,摄像机支架30个,台式计算机12台,网络中控10台,投影机10台,电子白板10 套,功放10  台,音箱10对,钢制讲桌10台,液晶电视10   台,屏接单元1台,VGA分配器1个,机柜1套,主控室操作台1个,交换机1个,线材1批,课程资源管理平台1套,多媒体教学素材库1套,动画教具库1 套,教学案例库1 套,微格课例库1套,专题教参库  1套,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1    套。

包段B笔记本电脑5台,笔记本电脑15 台,台式计算机5 台,台式计算机345     服务器1台,交换机2台,机柜1台,室内布线及电源布线1

三、上述两个包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包段A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或驻豫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需满足下述要求的“ 业厅关于对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资质进行备案”。

  3.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包段B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注:上述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系统集成资质
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3530日起至20136131700(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500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68267685传真:0371-68267888
   
翟向阳  田群涛   0371-68267664   68265316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 619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504室)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3529

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序号                  2013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手机号

 

固定电话

 

Email

 

 

 

发票及标书领取人

 

发票号码

 

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是否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是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备注

 

 

 

 

 

 

 

 

 

 

注:请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缴费后请勿带走!

关于对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资质 进行备案的通知

省外有关企业及驻豫机构:

为规范河南省信息化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保证信息化工程施工和后续服务质量,依据《河南省信息化条例》(自2008101起施行)结合我省信息化建设实际,决定对来豫参加信息化工程施工建设和招投标的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进行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信息化工程咨询、设计、开发、安装、施工、监理、主要设备供应等建设活动和参与信息化工程招投标等活动的企业和其它机构。

二、备案要求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备案企业应提供以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4、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备案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其中一级资质不少于4本,二级资质不少于2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其中一级资质不少于10本、二级资质不少于6本)

7、企业驻豫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分公司或者办事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9、分公司或者办事机构自购办公用房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10、在豫未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企业应提供与河南省合作单位或者授权代理商、分销商的相关法定文件资料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及复印件(不少于4本)

5、企业驻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分支机构自购办公用房或租用房相关证书、协议、合同复印件

(三)IT产品供应商驻豫机构

1、驻豫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办事机构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构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3、企业主要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和认证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或者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证明材料

5、企业在豫主要分销商、代理商相关资料

6、其它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备案实施

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以及IT产品供应商等企业应当主动办理备案手续,配合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四、备案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36号信息大厦2206室(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丽    王向阳

    话:0371—6550982165938315

    址:http://www.itha.gov.cn

电子信箱:E—mail:xxtghc@126.com   邮政编码: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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