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3]208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东方高级中学的委托,就洛阳市东方高级中学摄录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3]172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东方高级中学摄录编设备。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办法:招标文件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5-30起至2013-6-8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3-6-24 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三室。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七、户 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账 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八、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逐步实行网上交易,即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及自然人登录中心网站通过会员征集公告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5-30